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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中国采取了一些特殊措施支持少数民族教育
中新网8月16日电 国家民委副主任吴仕民今日上午在2008北京国际新闻中心举行的中国少数民族人权事业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说,中国政府非常重视少数民族受教育权利的保护。中国的法律明确规定,各民族在享受教育方面一律平等,并且在支持和发展少数民族的教育方面采取了一些特殊的措施。
吴仕民介绍说,在办学方面,中国在民族地区设立了大量的各类为少数民族开办的学校,并对少数民族的学校强调了以公办和寄宿制为主,学校在教育设施、师资培养等方面采取了许多优惠措施,并且在教学方面采取适合当地情况的措施来办学。比如普遍地实行双语教学。除此以外,在办学方面还强调了东部发达地区对西部的支援,东部地区派大量教师到西部支援那里的教学活动,并且在内地还办了很多新疆班和西藏班,以支持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让少数民族地区更好地享受受教育的权利。
在上学方面,中国也给了少数民族学生很多帮助,比如在少数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阶段,普遍实现“两免一补”政策,也就是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学生的书本费、学杂费,并且对寄宿制的学生家庭困难的给予生活补助,同时在少数民族学生的各类升学中,给他们优待,使他们能够更多地、更好地进入到高一级的学校学习。由于采取了这一措施,中国的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据吴仕民介绍,现在中国民族地区大概在699个县中,已经有660多个县普及了九年义务制教育。“这个数字看起来与东部地区有一些差别,但是和长期以来教育事业相对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来说,基本实现普九,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成就。”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