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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2岁的少年在院子里踢足球,不小心把邻居家的玻璃踢碎了。邻居说,我这块玻璃是好玻璃,12.5美元买的,你赔。这是在1920年,12.5美元可以买125只鸡。这孩子没有办法,回家找爸爸。爸爸问玻璃是你踢碎的吗?孩子回答是。爸爸说,你踢碎的你就赔,没有钱,我借给你,一年后还给我。接下来的一年里,这个孩子擦皮鞋、送报纸、打工挣钱,挣回12.5美元还给父亲。这个孩子就是美国前总统里根。
这个故事,对改变我们家长以往固有的、传统的教育孩子方式很有意义。
时下,无论是学校还是家庭,普遍提倡孩子进行“赏识教育”,认为孩子是“夸”出来的。笔者认为,在孩子犯错误的时候,不妨给他们一点“惩罚教育”。当然,这里所指的“惩罚教育”,绝不是体罚、伤害,也不是心理虐待和歧视,而是一种建立在对教育对象尊重基础上的教育技巧。
其实,大凡孩子知道自己犯错的时候,内心都会有一种接受惩罚的心理戒备,因此对孩子进行适当的“惩罚教育”,对孩子来说是可以接受的。当然,在进行惩罚时,不对孩子施加超过其自身所能承受的心理压力,且还需要家长与孩子间建立一种平等关系,相互达成心理默契。这样,孩子会认为家长不是在有意制造麻烦。